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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政策汇编

2024-11-04 17:07:15来源:深圳智慧企服 作者:深无协 点击次数:2686次字号:|
深圳市服务外资企业工作专班携手重磅推出《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政策汇编》,为全市企业提供全面、便捷的低空经济产业政策指南。



深圳正加速布局“天空之城”

低空产业集群已成型成势

低空经济相关产业政策在“加持”

为了让深圳企业家们

更好地了解和抓住政策红利

“深i企”与深圳市贸促会

深圳市服务外资企业工作专班

携手重磅推出

《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政策汇编》

为全市企业提供全面、便捷的

低空经济产业政策指南

助力深圳低空经济产业“腾飞”!


市级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 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区级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 福田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 深圳市罗湖区促进商旅文低空应用的若干措施

● 盐田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 深圳市宝安区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 宝安区关于推动空天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龙岗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深 圳 市
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

核心要点

《若干措施》围绕引培低空经济链上企业、鼓励技术创新、扩大低空飞行应用场景、完善产业配套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二十项具体支持措施。

引培低空经济链上企业方面,支持增资扩产、技术改造,培育重点企业,推动新型低空航空器产业化”等5项措施。对新落户并满足相应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低空经济企业新增项目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或上市公司本地工业投资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资助。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方面,设置“鼓励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支持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等3项措施。其中,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并在本市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其中eVTOL航空器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300万元。

扩大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方面,设置“鼓励做大低空物流市场规模,鼓励开通通航短途运输航线,培育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鼓励拓展多领域应用”等4项措施。其中,对在深圳开通低空物流配送新航线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深圳开通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且在公开渠道售票的通航短途运输航线并常态化运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

完善产业配套环境方面,设置“支持开展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汇聚低空经济高端人才,支持打造高端创新载体,鼓励开展低空经济标准规范制订,发挥国企作用加大国资投入,发挥政府专项资金和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创新低空经济金融服务,支持交流推广活动”等8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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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年1月

核心要点
《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促进专项法规,为低空经济“腾飞”铺平法治跑道。《条例》从基础设施、飞行服务、产业应用、产业支持、技术创新、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为了高效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条例》规定,由市政府统筹本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支持社会资本依法参与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推进低空飞行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监测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为了拓展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提升低空飞行规模效应,《条例》明确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低空飞行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并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低空飞行在各领域的应用。物流配送方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快递、即时配送等物流配送服务领域的应用。

为了进一步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和创新,《条例》要求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低空经济产业投资;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空经济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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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田 区
福田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

核心要点
《行动方案》提出打造低空经济发展典范城区目标,实施关键技术研发及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低空基础设施及保障能力提升、低空产业能级及商业规模提升、低空应用场景多元化培育及拓展等4大行动17项重点任务,发动低空经济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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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湖 区


深圳市罗湖区促进商旅文低空应用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4年1月

核心要点
《若干措施》聚焦商旅文低空应用,核心条款共10条,主要内容有:

支持“低空+商旅文”主题活动。适用于罗湖区企业,对围绕商贸、珠宝、文旅、体育等主题开展的低空载人飞行体验、无人机飞行表演活动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支持开通低空观光航线。适用于面向公众提供低空载人飞行服务的企业,对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罗湖区且飞行时长超过5分钟的低空观光飞行,按人次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开通eVTOL空中交通航线。适用于面向公众提供低空载人飞行服务的企业,对采用eVTOL执飞且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罗湖区的空中交通飞行,根据不同飞行距离,按人次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低空物流配送。适用于提供低空物流配送服务的企业,分别对采用小型无人机或中大型无人机执飞、起终点均在罗湖区或起终点其中一个在罗湖区的配送飞行,按架次数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无人机竞速赛事。适用于举办无人机竞速赛事的企业,对在罗湖区举办的赛事,按赛事级别给予企业实际承担办赛费用一定比例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适用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对在罗湖区新建或改建的低空飞行器起降点及配套设施,在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按设施类别给予企业工程建设投资一定比例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低空展销中心建设。适用于低空整机展销中心的建设主体(企业或机构),展厅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按5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低空装备销售公司。适用于在罗湖区设立的低空飞行器销售经营主体(批发业或零售业),对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其在罗湖租赁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期内按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支持举办低空经济展会。适用于主办低空经济展会的主体(企业或机构),对在罗湖区举办的展会,根据不同级别,按活动实际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低空保险。适用于罗湖区保险机构,对其提供的低空飞行器相关保险产品,按上一年度在罗湖区纳统的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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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田 区
盐田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年4月

核心要点
《若干措施》共14条,从支持低空经济链上企业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扩大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打造人才培育基地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举措,主要有:

支持低空经济链上企业发展。其中,对于新落户并满足相应条件的飞行器生产及运营项目,按项目投资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引进的具备一定资质且符合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的研究院、适航审定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经费支持。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搭建各类低空飞行器的检验检测、飞行验证等服务平台,开展低空飞行器检验检测、行业标准制定等服务,对经评审认定的项目,按项目年度服务总金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主体不超过200万元。

扩大低空飞行应用场景。对提供无人机配送服务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备案,按照架次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度总获得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打造人才培育基地。鼓励企业开展市场化直升机飞行员培训、低空无人机远程机组飞手培训、飞行器维修培训、航务及航空救援专业救生员培训等培训服务。对培训合格且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执照的,按照执照培训费用的10%给予培训企业补贴,以上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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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山 区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年4月

核心要点
《措施》主要从引培低空经济产业项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低空飞行和综合服务业、支持低空经济企业走出去、加大低空经济金融服务支持等6大方面予以支持。

围绕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措施》提出,对新引进中大型工业无人机、行业应用无人机、载物与载人eVTOL航空器等整机研发制造运营,以及航电飞控、动力能源、机体材料、任务载荷等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等低空经济企业,依规模等条件,给予最高1亿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围绕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措施》支持企业投资建设低空信息基础设施、地面配套设施以及全空间无人系统相关基础设施。对经主管部门备案许可、具备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建设费用的50%进行一次性补贴(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围绕发展低空飞行和综合服务业,《措施》支持开展低空物流、培育城市空中交通市场和拓展“低空+”业态。在开展低空物流方面,对开通医疗与应急、配送等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南山区内的低空物流新航线及架次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资助,每个企业每年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在培育城市空中交通市场方面,对在南山区开通取得主管部门审批且在公开渠道售票的通航短途运输航线、eVTOL商业运行航线并常态化运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每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100万元。每年安排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采购城市空中交通出行乘用体验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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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 安 区
深圳市宝安区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年8月

核心要点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宝安区将引进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直升机等各类低空飞行器的智能调度监管平台和融合空域管理中心,建设一批地面配套设施,网格化布局100个以上低空飞行器起降平台;围绕物流配送、城市空中交通、应急救援、城市管理、工业应用、观光娱乐等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场景,开通50条以上无人机航线、载货无人机商业飞行突破30万架次/年;重点构建以低空科创智造产业和低空总部经济产业为核心,以低空飞行产业和低空保障产业为支撑,以低空创新服务业和低空文旅商贸业为特色的产业体系。

在完善基础设施方面,鼓励搭建实验性传感、定位导航、通信监控基站、起降场地等相关设施,完善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等多层次、多场景起降设施体系,保障无人机起降、备降、停放、充电、运输及服务乘客个性化需求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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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年8月

核心要点
结合宝安区现状与产业发展方向,《若干措施》在航线补贴、租金补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等多方面给予支持。明确支持鼓励引进低空经济重要机构,建设无人机飞行试验场,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设货运、载人应用场景航线,鼓励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等11条具体措施,多项千万级补贴。

其中包括,对将总部或研发、生产制造落户在宝安区,并在中国开展eVTOL适航审定的企业最高补贴3000万元;对于落地宝安区的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非载人无人机等飞行器的整机研发、制造及运营项目,每家企业最高补贴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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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岗 区
龙岗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

核心要点
《若干措施》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集聚优质产业资源、积极拓宽市场应用场景、发展低空经济服务业态、强化低空经济发展保障等六大方面,出台了24条具体措施。同时,龙岗区预计在3年内累计投入约1.5亿元资金,引导集聚更多低空优质企业在龙岗落户发展。

在集聚优质产业资源方面,《措施》提出推动整机研制项目落户,对达到一定产值或营收规模的新引进项目予以最高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核心部件和关键材料研制企业予以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存量企业扩大投资,单个企业年度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产业链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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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华 区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年9月

核心要点
在引培低空经济产业项目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低空经济企业落户、支持低空经济企业扩大规模、鼓励低空经济企业数字化改造,最高给予3000万元的资助。

在支持企业拓展应用范围方面,支持城市低空飞行、支持低空文旅应用场景建设,对在龙华区开设经主管部门审批航线的低空经济企业,分类别给予资助:对起飞重量不超过25kg的微轻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按照35元/架次给予资助;对起飞重量超过25kg的中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按照50元/架次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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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 山 区
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年6月

核心要点
在支持服务业新业态发展方面,《支持措施》提出支持直升机固定航线发展:对提供直升机固定航线飞行服务的企业,经区工信部门备案,按上年度在坪山区实际运营成本的50%,给予年度最高400万元资助。对为上年度获得《坪山区突出贡献奖》表彰的企业和机构提供直升机乘用服务的直升机运营企业,经区工信部门备案给予奖励,具体方案由区工信部门另行制定。本条款年度奖励总额最高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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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智慧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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