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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人机行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11-29 13:58:13来源:深无协 作者:深无协 点击次数:1055次字号:|


关于开展无人机行业评选活动

通知

 

各会员单位并相关无人机企业:


       当前,低空经济得到高度关注,各地都在加快低空经济产业布局和创新生态发展,无人机成为低空经济发展的引擎,这将为无人机行业创造更多的战略机遇。为了助力无人机企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无人机领航者/无人机行业杰出贡献奖/无人机低空经济标杆企业/无人机十大创新品牌(分为消费类、安防类、农业植保类及综合类)/低空经济示范项目的评选活动,2024年1月7日,在全国无人机/系统行业迎春团拜会暨第九届无人机百人会上颁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凡在2023年11月前加入协会的会员单位均可申报“无人机低空经济标杆企业”评选。

2、所有无人机企业均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无人机领航者”(指行业领军企业负责人)和“无人机十大创新品牌”评选。

3、各地行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无人机行业杰出贡献奖”,各地相关单位以无人机运营为主的产业园、应用项目可以申报“无人机低空经济示范项目”。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无人机低空经济标杆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3、《中国无人机领航者申报表》(见附件2)

4、《中国无人机行业杰出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3)

5、《中国无人机十大创新品牌申报表》(见附件4)

6、《中国无人机低空经济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

7、2021~2023年度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复印件

8、2021~2023年度获政府相关部门表彰证明材料复印件

9、获得专利证明资料复印件


扫码可见附件内容: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申报材料(按提交材料的顺序,编排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2、秘书处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在协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并于2024年1月7日在深圳举办的2024全国无人机/系统行业迎春团拜会暨第九届无人机百人会上颁发荣誉牌匾。


四、评选要求及相关事宜

1、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提交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经核实有违纪违法不良行为的,不能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3、评选不收取任何评审和申报费用;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8309168

邮箱:szuav@cps.com.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5号英龙大厦四楼

邮编:518040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

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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